美国海关45天内上线新系统,IEEPA关税可退,卖家如何抓住这波“回头钱”?
发布时间:2026-03-11 11:30浏览次数:
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近日宣布,将在45天内全面上线新的关税处理与退还系统。对于广大跨境卖家而言,这意味着之前因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而被多收的关税,将有机会获得退还。
此次动作核心聚焦效率提升与成本减免,重点信息如下:
45天内全面部署,替代老旧系统,实现数字化申报、自动化审核,大幅缩短清关周期。
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IEEPA关税征收违法,新系统将打通退税通道,助力合规卖家拿回非法缴税款。
系统整合多项功能,联动海外仓等主体,简化退税流程、降低查验率,提升清关稳定性。
很多卖家最关心:哪些关税能退?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怎么申请?
此次可申请退还的关税,主要是特朗普任内援引IEEPA征收的各类关税,包括“芬太尼关税”“对等关税”,以及被取消最低限额免税待遇后征收的相关税款,涵盖大多数跨境出口品类。
重点提醒:退税必须由备案进口商主动申请,中国卖家若未在美国海关注册为备案进口商,可通过美国子公司、合作进口商或合规海外仓协助申请。
根据CBP最新要求,申请退税需准备3类核心材料,作为“已缴非法关税”的核心凭证:
1. 报关记录:
货物入境时向CBP申报的原始记录,包含商品描述、数量、价值、进口日期等信息,证明货物合法通关且申报了IEEPA关税项目;
2. CBP 7501表:
正式进口报关单,详细列明货物分类、估价及应缴关税金额,是证明IEEPA关税被申报并计入的直接依据;
3. 缴税凭证:
如银行转账记录、CBP收据等,证明已实际支付相关关税,无凭证则无法主张退税权利。
申请路径的选择,核心取决于每笔报关单的“清算状态”(清算即CBP确定最终关税额的程序,通常在入境后314天完成),不同状态对应不同流程和时限:
1. 未结清报关单:
需在入境后300天内,且不晚于预定清算日前15天,通过“报关后更正”(PSC)提交申请,直接要求移除IEEPA关税并重新结算;
2. 已清算但在抗议期内:
需在清算完成后180天内,向CBP提交“抗议”,主张最高法院判决后,CBP仍按原税率清算属于行政错误;
3. 已清算且超抗议期:
唯一路径是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CIT)提起诉讼,诉讼时效为关税缴纳之日起两年内,目前CIT已受理超过2500起相关退税诉讼。
所有卖家都能直接申请?—— 否!
退税权利主体是“备案进口商”,中国出口商通常无法直接申请,需通过合规合作方操作;
材料齐全就能快速到账?—— 否!
CBP系统并非为大规模退款设计,需手动审查大量入境记录,专家预计第一批规模化退款发放需12-18个月,需提前做好规划;
忽略退税款分配?—— 若中国供应商通过合同承担了部分关税成本,需审查采购协议中的成本分摊条款,留存相关证据,以便与美国进口商协商退税款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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